依法带娃!甘肃省平凉市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中国甘肃网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平凉市崆峒区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小于、小安(均为化名)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小于自父母离婚后,缺乏有效约束管教,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走上犯罪道路。小安从外地来平凉上学,父母工作较忙,平时对孩子严厉而缺少关爱,小安因交友不慎,受所谓“哥们义气”影响,最终犯罪获刑。
案件宣判后,崆峒区法院向被告人父母发出平凉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切实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关心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状况,以防再次发生违法犯罪。
法官说法: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其中,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提醒:
当前,“丧偶式”“打骂式”等“问题养娃法”仍或多或少存在。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首任老师”,仅履行抚养义务远远不够,更需要注重家庭建设,扛起教育和陪伴的责任,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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